2010-03-25

大年初一回娘家:習俗文化與性別教育

《大年初一回娘家:習俗文化與性別教育》
蘇芊玲、蕭昭君主編
女書文化出版
月樹價:RM 22.50

新年回娘家

  前幾天,台灣聯合報系民意調查中心公佈了一項抽樣調查結果:有64%的已婚女性盼望能夠回娘家吃年夜飯,也有64%的已婚男性願意陪妻子回娘家吃年夜飯。
  全家人在除夕夜一起吃像征團圓的年夜飯(我們習慣稱之為「團圓飯」),這是各地華人的傳統習俗,然而,這實際上團的只是婆家的圓──媳婦得離開自己的父母,在婆家守歲過年,才得以成就所謂的「團圓」。而「娘家」與「婆家」的稱謂,早已顯現高下、尊卑之分。
  台灣的性別平等運動雖已開跑多年,一般百姓在過年時仍遵守「男尊女卑」的傳統習俗。當僵化的習俗與父權意識攪和,實際狀況確實讓已婚女性感到無奈:除夕夜得在婆家吃年夜飯,沒辦法回娘家與父母團圓;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,以免分走娘家的福氣,讓娘家變窮;大年初二終於可以回娘家了,娘卻要回外婆家──她自己的娘家。
  從農曆新年等重大節日以至喜喪等人生要事,華人都有特定的習俗和儀式。這些從農業社會遞送下來的傳統,含有多少性別歧視的成分?我們應當深入認識這些重男輕女的習俗,並思考改變的方式,讓習俗人性化及符合現今的社會結構,這也是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成員撰寫《大年初一回娘家:習俗文化與性別教育》的目的。
  雖然沒有調查數字供參考,印象中本地已有不少華人因為兩家距離太遠(南北馬、東西馬、國內外),或因為假期長短的問題,不再拘於應該大年初幾回娘家,也有不少夫婦輪流在對方的家過年,甚至各自在各自的家過年。當然,這是彼此協商、配合才得以成全的。正如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所說:我們應當明白,女人結婚後是多了一個家,而不是與原來的家庭割裂。

文/劉藝婉
2006.2.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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